问题 | 天津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天津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 1、“三种补贴”(“三种补贴”是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家庭。 2、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并书面声明同意接受相关审核部门的调查核实。 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应当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区房管局应当对异议内容予以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房管局应当准予申请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二、天津廉租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租房。 申请人自行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合同签定30日内,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2、申领补贴。 区(县)房管局在5日内对申领补贴家庭房屋租赁关系进行核查; 3、发贴。 在5日内向符合租房补贴发放规定的申请人开具租房补贴发放通知书,并为申请人开立银行储蓄存折; 4、公布结果。 市国土房管局和区(县)房管局每月将上月新增租房补贴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布。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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