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有哪些规定 1.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二、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其中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是有相应条件的,具体如下: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有效发生,是当事人实现意思自治目的的关键。 但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具备完全有效的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能因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健全、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法及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而受影响。 因此,民事法律行为除有效外,还包括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等其他效力形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而民事行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一方意思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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