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笔迹鉴定结果一定准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司法鉴定 |
解答 |
一、民事诉讼中笔迹鉴定结果一定准确吗? 笔迹鉴定结果一般是准确的,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重新申请笔迹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笔迹鉴定的流程有哪些?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三、做笔迹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四、笔迹鉴定应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1、鉴定合法性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鉴定独立性原则。 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 3、鉴定客观性原则。 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是鉴定活动的生命。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4、司法鉴定的公正原则。 司法鉴定中的公正原则是诉讼活动追求的目标之一,是司法鉴定结论和活动的服务对象。 笔迹鉴定结论是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使用的,为保证笔迹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最好在提起民事诉讼后请求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都具有专业的鉴定资质,鉴定员在鉴定过程中是不能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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