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无效答辩委托书怎么填写?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商标无效答辩委托书怎么填写?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商标所有人信息、侵权人信息、无效宣告的情况、答辩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需要什么材料? 1、《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及信封原件; 2、签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答辩商标申请号; 4、《无效宣告答辩书》; 5、答辩材料目录、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6、《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时需要准备)。 需要提醒的是,答辩人在提出无效宣告答辩后,有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如果期满未提交,则会视为放弃补充证据材料。 三、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流程是怎样的 1、分析原因及成功率 商标持有人可以查看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分析申请人的无效宣告的理由和所提供的证据,并针对性整理相关证据,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如果商标持有人对于商标无效宣告不甚了解的,因为答辩有期限,建议尽快寻求专业商标代理机构的帮助。 2、准备材料并提交商评委进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 3、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 商标评审委员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查看相关证据后,将会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宣告无效的裁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通知书之日的30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无效的答辩是需要证明商标有效的方式,证明商标有效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写答辩书,商标无效的宣告答辩流程首先是分析原因及成功率,接着是准备材料并提交商评委进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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