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轻伤累犯是否可以判管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打架轻伤累犯是否可以判管制 打架行为造成对方轻伤的,构成累犯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判处管制的,构成累犯的条件之一是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判处管制的一般适用情形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人。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如初次打架、寻衅滋事,就可以判处管制。 2、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如抢劫犯、杀人犯等,人身威胁大的犯罪,就不可能判处管制。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判处累犯的条件之一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所以打架造成轻伤,犯罪分子构成累犯的,不可以判处管制,应该判处有期徒刑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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