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聘提前多少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解答 |
一、解聘提前多少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通常是提前三个月。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是指由于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得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消灭,从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 导致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事项主要如下。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还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均须遵照一定程序。 协议解除,应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经过签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方可使解除行为效力。 若法律规定了特别程序的,则应遵守特别程序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合同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失。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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