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明家暴行为要提供什么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
解答 |
一、离婚证明家暴行为要提供什么证据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二、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应从主观过错、伤害行为、伤害后果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1、施暴方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施暴方实施暴力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过失的情形应予以排除。 2、具有伤害行为。家庭暴力的类型一般有三种,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家庭暴力的伤害行为指的是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了侵犯其人身、精神或性方面的强暴行为,在客观上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作为。 3、伤害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可以从两方面判断: (1)在程度上达到轻微伤; (2)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比如一年以内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达到三次以上。由于轻微伤是刑事领域法医学鉴定上的一个概念,这就要求受害方在受到家庭暴力伤害后积极保留证据,如报警、验伤等,以便证明对方的伤害已经达到家庭暴力的程度。 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的法定过错之一,在受害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以同时向施暴的一方索赔,要求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当然,离婚证明家暴也是很重要的,若没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最终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自己不利。若在处理相关事情的时候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此时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站的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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