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可以成为劳务合同主体,劳务费怎样缴纳个税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什么人可以成为劳务合同主体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成为劳务合同的主体包括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 已经退休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二、劳务费怎样缴纳个税 1、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 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应当按相关方法(具体方法等政策)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属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5、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6、劳务报酬属于外部劳务服务,个人向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增值税范畴,应开具普通发票。 我们可以了解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成为劳务合同的主体包括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和已经退休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而且大家一定也对劳务费缴纳个税的相关内容有所了解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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