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一定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若是存在以下情形,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自己就无需赔偿吗?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自己就无需赔偿 交通事故如果全责是对方的,自己是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只需要等到交警的处理结果然后索赔就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2、交通事故全责赔偿范围 (1)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的情况,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保肇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之后,确定对方是交通事故的全责方,那么自己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可以结合现行法的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有资格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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