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国家赔偿 |
解答 |
![]() 一、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先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才能申请赔偿。 但有例外: 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财产权的行政事实行为可以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直接起诉。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二、国家赔偿复议前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不算严格意义的行政复议前置,但是有相似之处;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违法,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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