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金额超过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担保合同金额超过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吗 担保的范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借款合同金额,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4、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所以当事人有约定的,担保金额超过借款合同,不影响担保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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