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违约债务是否全部履行,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构成违约债务是否全部履行 债务人构成债务违约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全面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二、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内容 1、履行的主体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 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经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 特殊情况下,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其履行。 有些合同由其性质决定了只能由合同债务人亲自履行。 如承揽合同,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技术和力量,完成加工成果。 在基于双方对人身的信任而订立的合同,其义务也不能代替履行。 如基于信任而请某人授课。 2、履行的标的合同债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质量、期限、交货地点等履行自己的义务。 1)产品数量。 产品数量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 数量的计量方法,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2)产品的质量。 双方应对产品质量作出明确规定。 如规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执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执行。 3)履行地点。 如双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4)价款。 如双方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 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5)期限。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 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 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 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 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 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 3、履行的方法各种合同的履行方法,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没有规定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履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出现合同违约后,如果债务是分期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全部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债务人只履行当期违约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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