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坐牢期间可以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一般坐牢期间可以减刑吗 经法院判决有罪后,罪犯在服刑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根据《监狱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一)、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话,可以申请减刑: 1、罪犯提供犯罪分子的信息,阻止了一场重大案件的发生; 2、罪犯在服刑期间检举了其他犯罪分子的活动,经过警方查证之后,其检举的情况属实; 3、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对社会发展有着很大的贡献; 4、罪犯在监狱的日常改造或者是劳动过程中,不顾危险挽救了他人的生命; 5、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时候,变现十分突出,有着很大的贡献; (二)、申请减刑之后,罪犯实际的服刑期限不可以少于下列所示: 1、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其服刑的期限不可以少于法院判决的一半; 2、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的,其服刑的期限不可以少于13年; 3、被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的罪犯,在缓刑期满之后减刑为无期徒刑的,其服刑的期限不可以少于25年。 二、申请提请减刑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犯罪嫌疑人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在办理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走,只要执法人员同意那么减刑基本上就可以成功,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犯了错就认真的改错,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申请可以办理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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