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饮酒驾驶属于治安管理处罚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饮酒驾驶属于治安管理处罚吗 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的违法行为,而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如下: (一)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二)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三)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四)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五)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 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六)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七)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 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八)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 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九)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 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 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十)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 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十一)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 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违法行为,而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违法行为,所以要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酒驾人员进行处罚。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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