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后能否再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有哪些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处罚后能否再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反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给予行政处罚后,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二、行政处罚有哪些 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其他行政处罚”,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行政处罚是不能代替刑事处罚的,如果违法的行为构成了刑事处罚的标准,依旧需要承担刑事处罚的后果。 小编也在此提醒各位读者: 不要试探法律惩处界线,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如果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欢迎到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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