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止要付违约金吗,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一、合同中止要付违约金吗 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没有恢复合同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的,中止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 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 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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