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有哪些 主要完成人是承揽人。也可以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协助义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我们都知道,除了承揽合同以外,还有承包合同。 事实上,承揽和承包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的,一般来说,承揽主要应用于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领域,承包是建设工程领域的特殊概念,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同,请大家注意区分。 如果大家有关于承揽合同方面的其他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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