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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未成年人打赏后金额可否追回
分类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解答

一、民法典未成年人打赏后金额可否追回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如果未成年人打赏金额较大,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那么是有可能追回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有哪些

特征1,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因缺乏代理权或者行为能力而使效力不齐备。

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不是完全无效,也不是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尚不确定,需要其他行为或者事实使之确定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打赏后金额是有可能追回来的。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如果打赏金额较大,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家长可以通过拒绝追认的方式要回打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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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7: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