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被批捕可以取保候审吗? 当事人被批捕了可以取保,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能办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退还,不过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禁止性规定,保证金将被没收,无法退回。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能去外地,但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去外地并不是毫无限制的,需要经过决定机关的同意后,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批捕之后主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一般是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由当事人或者委托人进行领取的。在取保候审期间要去外地的话必须向执行机关申请,得到批准之后才能前往,否则可能会终结取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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