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适用什么法律?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公款适用什么法律? 1、挪用公款适用刑事法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与大不退还的,外一年以上看期徒开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有什么区别 1、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最主要的就是认定犯罪,惩罚犯罪。认定犯罪往往具有一定的难度,刑法规定了几百个罪名,某些罪名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如何正确区分这些罪名,是办案的一个关键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有什么区别? 2、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两罪的共同特点都是客观行为上表现为“挪用”,但在其他方面仍有很多不同。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对特定款物有调拨、保管、分配、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员。 2、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为他人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将特定款物用于改建楼堂馆所等。 3、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其次是侵犯了国家对公共财产的使用、处分权;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对特定款物的管理权。 4、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行为人将自己保管或经手的特定款物,未经批准,擅自调拨,用于其他方面。实施挪用特定款物,情节严重,挪用数额巨大,影响恶劣,这种挪用行为无论是用于非法用途还是合法用途,都构成挪用。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挪用公款适用什么法律,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清楚的解答,挪用公款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将会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第384条当中的规定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进行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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