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个人与企业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期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民法典个人与企业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期 个人与企业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有效期,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两种合同都是由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使用租赁物的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区别: 1、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有自由选择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无权选择。 2、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由成本、购买租赁物的费用、利息等组成,租金是出租人融资的对价、租赁合同的租金是租赁物的使用对价,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不能收回投资。 3、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承租人承担,而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出租人承担。 4、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主要是融通资金,一般不直接承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由供货人交付承租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质量责任; 租赁合同则是出租人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直接交付承租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质量责任。 5、租赁期满,融资租赁合同一般采用“退租、续租、留购”三种方法之一处置,而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物(或者续签租赁合同),不存在“留购”租赁物。 6、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多个当事人,其法律关系十分复杂,而租赁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相对而言,关系较单纯、简单。 根据上文可知,无论是个人与个人还是个人与企业,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最长也就是二十年,跟签合同的主体是谁没有任何关系,超过二十年的是无效的,期满可以续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各位读者来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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