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猥琐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强制猥琐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实施了猥亵行为的公民,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并不一定会被认定为犯罪了。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暴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3、猥亵儿童可能涉嫌犯的是猥亵儿童罪。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猥亵儿童的行为,否则不管在猥亵的时候,是否采取了暴力、威胁等的方式,都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猥亵儿童罪。 二、利用妇女患重病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1、利用妇女患重病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2、强制猥亵妇女罪与一般猥亵、侮辱妇女行为的区别: (1)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区分开来,《刑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三、认定特定的公民犯了猥琐罪需要什么证据? 1、认定特定的公民犯了猥琐罪需要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被害人陈述、鉴定结果等。 公民若是被猥亵了,最好是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这是由于若是报案不及时,可能会导致公安机关无法收集相关证据。 2、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任何人都不得出于满足欲望等的目的,采取强制的方式猥亵他人,否则实施了此类行为之后,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强制猥亵罪的。罪名成立的情形,可能会被按照强制猥琐罪量刑标准判处刑事处罚。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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