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首和立功能同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怎么样定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可以构成贪污罪。 这种罪行的主观方面必须被故意称为属于他人的财产、遗落物或埋藏物,但仍被非法占用。 犯罪对象限于三种财产: 一是他人的财产受监护; 二是被遗忘的财产。 被遗忘的财产不等于被遗失的财产,与被遗弃的财产不同; 三是他人埋藏的财产。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 非法占有他人保管的财产,数额巨大,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 非法将他人遗忘或者埋藏的物品据为己有,拒不交出大量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非法占有他人保管的财物,数额巨大,拒不退还或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将他人遗忘或者埋藏的物品据为己有,拒不交出大量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只处理这种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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