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子补偿标准最新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 一、拆迁房子补偿标准最新是怎样的? 1、补偿标准,拆迁房子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方支付的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如何确定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机构? 1、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2、评估房屋价值的方式 (1)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2)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 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3)收益法: 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拆迁方实施房屋拆迁行为之前,就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根据规定,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金额,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有关。评估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机构,可以由拆迁方、被拆迁方协商后确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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