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吗还用带结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
解答 |
如果结婚没有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在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一)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二)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三)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四)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五)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 (六)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 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七)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 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还应包括各自的亲属。 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 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 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彩礼问题,具体的解决办法需要根据双方之间的婚姻实际关系来进行确定,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就不存在实际婚姻关系。 那么男方和女方如果最终没有进行结婚的话,男方是有权利要求女方对自己支付的彩礼进行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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