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什么时候提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解答 |
![]()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什么时候提出?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在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2、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在民事案件中承担了赔偿责任,在刑事案件中还要赔偿吗? 1、民事赔偿完了刑事案件可能还要赔偿。 具体是否需要赔偿,与支付民事赔偿金的原因是否是因为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有关,如果无关,那么即使在民事纠纷案件之中已经承担了支付赔偿金的责任,在刑事案件之中,犯罪行为人依旧需要向被害人、或者是其亲属支付赔偿金。 2、附带民事赔偿坐牢了还是需要赔偿的。 因为坐牢属于承担刑事责任,赔钱属于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后,有民事赔偿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 3、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 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因此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但相较于刑事责任要轻得多,主要看它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交。根据规定,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的主体包括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团体等。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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