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郓城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山东省郓城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1、山东省郓城的房屋若是被拆迁,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为以下补偿金相加: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2、有些被拆迁方不能获得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规定限制事项书面通知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需要包含的内容有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等,此外还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征收目的、签约期限等; (2)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3)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评估办法; (4)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单套建筑面积、套数,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认定; (5)过渡方式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标准; (6)补助和奖励等。 2、房屋征收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拆迁引发的纠纷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拆迁引发的纠纷可能有拆迁方、也有可能由被拆迁方来举证。 1、行为违法,拆迁方举证。 被拆迁人认为有关人员的拆迁行为违法,一般而言是由拆迁方来举证。比如,强拆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被拆迁人认为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存在违法强拆的行为,不需要被拆迁人来证明,而是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拆迁方举证证明自己的强拆行为没有存在违法行为。 这样设置的主要原因是,拆迁方所做的行为如果不进行公开,被拆迁人很难获取有关信息,因此信息闭塞,在举证责任上很难举证,而拆迁方内部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相对方便,更具有举证的能力。 2、程序违法,被拆迁人举证。 虽然拆迁方应当为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但也并不是拆迁方要承担所有的举证责任。被拆迁人在拆迁程序上认为拆迁方存在违法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被拆迁人要证明起诉确实符合法定条件、证明被告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在要求拆迁方补偿时要证明其实际损失等等。 山东省郓城拆迁补偿标准,也需要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就制定。且制定后需要依法进行公布,如果公布后,被拆迁方无法查阅,那么公布的方式就不合理。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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