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完拆迁协议后拆迁补偿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签完拆迁协议后拆迁补偿不给怎么办? 不执行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不给拆迁补偿直接拆迁房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不给拆迁补偿直接拆迁房屋申请国家赔偿需提供哪些材料?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4、与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 四、不给拆迁补偿直接拆迁房屋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有哪些? 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的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3、当事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征收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时拆迁补偿不给是不合理的,如果还没有领到拆迁补偿款房子就已经被拆迁,被拆迁人可以准备好赔偿申请书,房子被拆迁的证明材料向征地主管部门申请国家赔偿,征地主管部门拒绝支付赔偿金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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