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11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法规 |
解答 |
![]() 我国的法律就好像我国的历史延绵,总结了上下五千年慢慢发展起来的法律条文其细密程度、厚重程度和具体程度几乎是我国历史的法学缩影。其中人们最熟悉和最常见的莫过于《民法典》。那么,《民法典》11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今天,小编收集资料为您解答。 二、《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三、解读 本条规定了征收与征用制度。关于这一制度需要掌握如下三点: 第一,原则上未经物之权利人同意,其他任何人均不得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占有,否则就构成侵权甚至犯罪(侵占罪、抢夺罪、抢劫罪等)。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没有界限,毫无限制。比如,本条规定的征收与征用制度,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私人的财产(动产或不动产)进行征收或征用。 第二,无论是征收还是征用,因其属于例外且对权利人造成严重不利,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比如,首先,前提上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虽然公共利益的界定比较模糊,但这也是必须满足的前提要件;其次,还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谁可以征收,哪些可以征收,哪些可以征用;最后,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程序,比如如何征收等。一旦违反上述任一程序,就可能构成侵权。 第三,征收与征用并非无偿的,需要对权利人予以适当的补偿,这种补偿必须是公平的、合理的。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117条的具体内容。依照上文的解读,我们能够了解到,《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主要讲的是征收、征用的情况,具体生活实践可以参照我国的征地事业。如果你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网站,会有专业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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