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70年以后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70年以后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1、70年以后房子拆迁需要支付的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消费者购入房产后,对房屋实际上是拥有永久产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却只有70年。 所以才导致房产实际产权也只有70年。土地实际上是属于国有,所以才会有70年限制这一说法。尽管如此,70年的限制也并非令人难以接受,毕竟政府的政策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 二、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1、70年产权到期后后自动续期。 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除此以外,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 2、70年后产权到期后房子的归属仍然是房屋所有权人。 70年产权只是指房屋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若续期只需向土地管理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公民购买商品房后可以永久的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在70年的期限届满后,房屋的所有者需要支付少量的出让金就可以继续居住。若是房屋被拆迁,那么拆迁方需要按照现行法的相关规定,向被拆迁方支付拆迁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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