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认罪认罚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故意伤害认罪认罚的规定是什么? 是犯罪认罚之后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故意伤害罪的认定与刑罚: 1、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客体是他人身体健康权;客观上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之后可以取保候审么? 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办理取保,但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公安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为确保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4、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故意伤害认罪认罚的规定是什么,文章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导致他人受到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且认罪认罚的话是可以从轻处罚。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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