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2025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湖南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和房屋的建筑面积综合的来进行认定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标准。 二、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另外,对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湖南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清楚的解答,对于土地在进行征收的时候,首先是需要了解到土地原来的用途和土地原来的产值,而房屋拆迁也是需要考虑到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