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屋委托公证怎么撤销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房屋委托公证怎么撤销 民法典对房屋委托公证怎么撤销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委托公证书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机构申请撤销该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房屋委托公证怎么撤销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房屋委托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撤销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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