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一直不给钱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拆迁补偿一直不给钱怎么办? 拆迁补偿一直不给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对补偿协议中补偿的数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协议中写明的补偿款的话。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所以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二、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各种补偿金由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拆迁户支付。 (一)、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补偿,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力度根据拆迁房的结构和新旧程度进行档次划分,不同的档次赔偿额度不同,价格按平方米来计算单价。 (二)、周转补偿费。周转补偿费补偿的是在房屋拆迁后,拆迁户自己寻找临时居所的不便,周转补偿按月发放,档次根据拆迁户自行寻找或者统一安置的临时居所来划分。 (三)、奖励性补偿。奖励性补偿是指如果拆迁户是自己主动积极协助拆迁或者放弃了留居城区自愿搬至城郊居住的,或者是放弃了安置房的使用权的,房屋拆迁补偿的奖励性补偿标准按照不同地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拆建单位需严格按照标准来执行。 房屋面积在拆迁的时候,那么首先是需要对房屋的基本情况来进行调查,然后就需要签订安置补偿的方案,最后和对方协商完毕之后,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当然了,签订的协议书之后,就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协议书当中的内容来进行。否则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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