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行为人出于不正当的目的,肆意对他人进行挑衅,无事生非,破坏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一)行为侵害的对象是他人的人身或公私财产。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4种行为: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其他”是指上述3种行为方式以外的寻衅滋事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认定寻衅滋事罪后就要追究刑事责任,故意结伙斗殴,无故的追逐、拦截他人,任意的损坏、占有公私财物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并不构成犯罪,也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按照寻衅滋事罪处罚。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对于什么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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