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遗失怎么到法院请求保护 |
分类 | 金融保险-票据纠纷 |
解答 |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 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被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需按票据法的规定填有出票日期且印鉴齐全。 二、申请公示催告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应当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据名称、出票日期、发票人、收款人、票面金额、付款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并提交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申请公示催告的费用 1、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并负担办理公告的费用。公告费用按人民法院报的收费标准执行。 2、申请费的交纳办法: (1)立案庭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后,开具预交诉讼费用通知单。 (2)申请人持通知单到银行设在法院的收费处交费。 (3)申请人持银行开具的交费证明到法院财务室开具诉讼费用收据。 (4)将财务室开具的诉讼费收据交立案庭。 《票据法》第四条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票据遗失怎么到法院请求保护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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