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布破产是不是不用还钱了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一、宣布破产是不是不用还钱了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二、企业宣告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如前所述,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 如世界着名的可口可乐公司曾宣称: 其在世界各地的工厂都被烧毁,仍有银行愿为其提供贷款,这就是信用的作用。 同时,“企业是一种把土地、资本、劳力、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集合起来的组织”(甘培忠《企业与公司法学》)其资产也并非体现在动产(机器、设备等)和不动产(厂房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上。 为适应经济的发展,现代公司法上对出资形态的规定越来越宽泛。 特许(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可转让的技术均可以作为出资,显然可作为出资同样可以在破产程序中以其进行清偿。 因此,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关于这一点《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 所要注意的是: 首先到期债务应是对清偿要求无争议的或有明确名义的债务。 尤其是债权人提出破产前申请的,如对债务有争议,应先由人民法院裁判予以确定,然后才能认定其是否不能清偿; 其次是债务已到期,债权人未提出清偿要求,因此时清偿义务尚未发生,债务人即使无力还债,不能清偿的情况也未实际发生。 同样也不能认定为不能清偿或无力清偿。 对债权人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应视为默许延期,以防止债务人恶意逃债的行为发生。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既为法律上的状态,债也就为法律所确定。 根据债法理论“债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近现代民法上的债不仅指金钱之债,还包括以移转权利、交付财物、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债,甚至还包括以不作为形式存在的债”(张广兴《债法总论》)。 债的种类随着经济的发展在逐渐增多扩大。 各种债的内容不同,清偿的标的也不同,“有应交付财物的,有应移转权利的,有应提供劳务的,有应完成工作的,也有以不作为为标的的等等。 ”破产的目的之一就是还债,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即使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 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市场经济千变万化。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会因各种因素,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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