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刑法之前的犯罪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新刑法之前的犯罪如何处理? 若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还在追诉期内,就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十二条 【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二、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怎么确定?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刑事案件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罚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综上,新《刑法》之前的犯罪如何处理的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在新《刑法》出台之前,该犯罪行为已经被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判决书正式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就算新《刑法》中规定的量刑较轻,也要按照原判决书继续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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