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审计流程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质量纠纷 |
解答 |
工程审计流程: 一、资料收集、审前调查 1、接收:对施工单位送达的资料应填写审计资料交接清单; 2、登记:对施工计单位送达的审计资料进行登记(项目名称、送达时间、联系人及电话、送审金额、初审情况等); 3、调查:由审计组长将项目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填写项目信息表,并做好审前调查报告或记录。 二、审计准备 1、主审制定审计方案(可采取表格式或文本式); 2、主审负责草拟审计通知书(含承诺书、提供资料清单、审计公示、廉洁反馈单); 3、分管局长签发。 三、审计实施 1、对组织审计的项目,由工程主审负责对审计程序、质量、进度等进行跟踪检查; 2、外聘人员在与施工单位核对前应将初审情况告知工程主审,由工程主审与施工单位联系并在审计局指定地点进行核对,工程量的复核工程部、审计部、主审与施工单位四方进行现场测量的,应将测量结果形成书面勘察记录; 3、对审计异议问题,科室负责人召集审计组商议,并请分管领导一并参加,形成一致意见的均应形成业务会议纪要;与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的,应形成协调会议纪要。 4、工程核定单经登记后,由审核人签字,建设、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五份)后,送审计局,复核、批准、盖章后生效。建设、施工单位各执壹份,主审留档两份,其余交科室专人留存。 工程审核明细一式三份,审计、建设、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5、一般项目在接到报审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大型项目或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审计期限,但应将延长理由告知被审计单位。 6、外聘人员负责编写工程审核情况报告、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 7、工程复核负责对工程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8、工程审核人负责将工程结算审核结果进行汇总,编写工程结算审核情况报告递交审计主审,内容应反映:工程概况、建设单位送审情况,业主、监理初审情况,审核内容、依据、方法及结果,主要核减情况、甲供材料及水电费等扣除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等。 9、主审将工程审计资料整理后,除存档资料(施工单位送审结算汇总表、初审结果、资料交接清单及审计形成的资料等)留主审外,退还建设单位的资料(竣工资料、图纸等)与之办理相关手续; 10、财务审计负责编写财务审计工作底稿; 11、审计组长负责项目一级复核; 四、审计结案 1、主审对审计结果草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将审计资料整理后一并送达科室负责人审核; 2、草拟的审计报告经分管局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3、主审负责填写审计报告反馈意见说明书; 4、主审负责编写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5、科室负责人负责填写审计报告审核意见书; 6、递交法制部门复核; 7、主审负责审计结果文书的送达及审计决定执行事项; 8、由主审将审计结果文书送达科室统计员进行统计和上报; 9、审计回访。 五、审计档案 1、审计主审负责项目立档,装订前由档案专管员负责进行审核; 2、原则上每季度将结案的项目立档存放。 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法》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工程审计流程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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