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减省刑罚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刑法律规定减省刑罚是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减省刑罚的意思是采取比较轻微的处罚的方式。减省轻罚,就是轻刑的意思。对民众施行仁政,以宽容和忍让之心,以诚信及慈悲待人,就是以德服人,老百姓心悦诚服,自能长治久安。 减轻处罚的类型有两类: 1、应当减轻处罚的,主要包括: (1)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2)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3)从犯; (4)防卫过当; (5)避险过当; (6)胁从犯; (7)犯罪以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2、可以减轻处罚的,主要包括: (1)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 (2)未遂犯; (3)犯罪以后自首的; (4)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 (5)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 (6)预备犯; 二、减刑适用的规定是什么? 减刑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减轻原判刑罚有两层含义: 一是将原判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如把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但有期徒刑不能减为拘役或者管制; 二是将原判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即将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期缩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在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犯罪行为进行量刑的时候,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的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不是特别的大,将有可能会判处拘役或者是管制。至于具体的选择哪一种,刑法处罚的措施是根据犯罪的罪名,还有就是犯罪行为情况,具体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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