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工程拆迁遭遇停水停电该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行政工程拆迁遭遇停水停电该怎么办? 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以停水停电逼迁是违法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行政工程强拆条件有哪些?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 2、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 3、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工程申请强拆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因为行政工程要拆迁房屋的,虽然被拆迁人需要依法配合,但是拆迁过程受法律约束,任何情况下以停水停电或者其他方法逼迫被征收人搬迁都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行政工程拆迁遭遇停水停电应该尽快投诉,政府部门接到投诉后需要依法核实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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