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提供房产抵押有期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债务人提供房产抵押有期限吗 1、有。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房屋抵押有期限的,是主债务履行的期限。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民法典中抵押担保的特征是什么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 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 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 所谓支配权,表现在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对抵押物的价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优先受偿,是指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房屋抵押有期限的,是主债务履行的期限。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