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的房子可以出售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补偿的房子可以出售吗? 可以出售,不能出售的房子包括: (一)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章建设的房屋); (二)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三)国家批准征收、划拨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四)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或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保管的房屋;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或者其他不能出售的房屋。 二、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流程有哪些?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三、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产权调换。 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相应的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3)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在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房屋一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即是货币补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四、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应载明哪些内容? 1、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位置、价款等信息; 3、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双方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7、其他相关附件。 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拆迁补偿的房子可以出售吗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的拆迁安置房可以出售,但是双方一定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签完合同后要办理房产证过户登记。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