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时发生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房屋拆迁时发生纠纷怎么办? 房屋拆迁时发生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处理拆迁纠纷的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 1、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不一定就归谁。 具体要看情况,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 2、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不一定有效。 (1)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政府作出房屋拆迁决定之后,有可能会发生拆迁纠纷,此类纠纷可能属于民事纠纷,也有可能属于行政纠纷。不管属于哪种类型的纠纷,都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纠纷。但起诉毕竟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且起诉后需要较长的时间才有可能会审结纠纷,故此不少纠纷当事人在起诉之前,可能会采取协商的方式来处理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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