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纠纷标的为一万块钱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纠纷标的为一万块钱可以起诉吗? 1、纠纷标的为一万块不一定可以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民事起诉不出庭法院也有可能会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民事案件的原告要向被告提交证据吗? 1、起诉并不需要向被告提供相关证据。 若是诉讼请求已经被法院受理,那么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起诉要提供证据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责任。如您对自己所提的主张不实施举证或证据材料无法证实其主张的,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2、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被驳回起诉可以再次起诉吗? 1、被驳回起诉可以再次起诉。 人民法院下达驳回起诉的裁决之后,当事人对起诉状进行了修改,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次起诉。法院驳回诉讼,包括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这两种情况,虽然都驳回了原告的诉讼,但有一定的区别。 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不管纠纷标的是一万元,还是其他数额,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收到起诉状之后,需要依法审理判断是否满足了起诉条件。对纠纷标的为一万块钱可以起诉吗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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