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 1、在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涉及个人财产的,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所谓实物分割,不是将所有的实物财产都均等分割,而应该是在不影响共同财产的使用价值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割,如粮食、现金等财产的分割; 2、价金分割。所谓价金分割,指的是将不可用实物分割的财产变卖,并将变卖取得的价金予以分割。比如一辆车、一幅画等。 3、价格补偿。对于不能用实物分割的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想要取得该共同财产的,该方可以将共有物作价,并将作价的一半付给另外一方作为补偿,从而使得其获得该财产的方法为价格补偿。比如,家里唯一的座驾。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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