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东莞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个是宅基地补偿,另一个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房屋所有人;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房屋所有人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二、宅基地的继承原则有什么?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对农村的宅基地进行拆迁,需要分开赔偿,要赔偿宅基地的使用费和房屋的补偿费。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继承,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若是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三、征地补偿标准哪里查? 可以到当地政府部门查看,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公布的,被征收人可以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询。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二条规定,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均应通过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关于征收土地公告,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东莞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规定,如果是行政相对人的宅基地被征收的,那么行政相对人可以请求行政机关支付宅基地补偿金以及房屋补偿金。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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