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变更抚养权起诉状指的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子女变更抚养权起诉状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因孩子的抚养权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要确权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还要准备相关证据资料。比如说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子女变更抚养权起诉状指的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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