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期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诉讼期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1、诉讼期间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一般情况中,不起诉就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是不允许的,因为申请强制执行往往根据一方不履行判决文书。 不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若是事先经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一旦债务人借钱不还即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 3、并且,债权公证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才具有相应的效力: (1)先提出公证申请。债权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员亲自公证。公证员接受委托后,要亲自办理公证事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应由自己完成的公证事务。 (3)公证按程序进行。遇到法定回避情形,公证人员要按规定自行回避。 (4)送达公证文书。做好公证后,公证书要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5)签发执行证书。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时要核实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事实情况,并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二、撤销强制执行还能再申请吗? 1、撤销强制执行还能再申请 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很难、也有可能很简单,如果满足以下执行条件,那么就会比较简单: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意见生效且该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所附条件已经成就或所附期限已经届满。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承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给付内容具体、明确。 (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强制执行执行? 1、法院找不到债务人可能会采取的执行方式包括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等。 行法官会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2、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对于已经满足既定条件的情形,法院会受理诉讼请求,纠纷案件如果已经被法院受理,那么通常情形下,在法院审结案件之前,不得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对诉讼期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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