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房拆迁搬迁费怎么算? |
分类 | 征地拆迁-企业拆迁 |
解答 |
一、厂房拆迁搬迁费怎么算? 1、厂房拆迁搬迁费的计算方法可能为,协商确定的补偿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面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2)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明确房屋价值补偿金额、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助费、支付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 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明确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户型、面积、选房顺序,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结算方式,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谁拟定? 1、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补偿方案包括: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户型和面积、选购办法、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2、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产权清晰; (2)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质量安全标准; (3)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征收房屋之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吗? 1、征收房屋之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会,就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论证,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 (1)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由市辖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收补偿方案、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源落实情况等相关资料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后,方可作出征收决定。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由房屋征收部门设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拆迁厂房的情形,拆迁方通常需要支付的补偿项目包括,搬迁厂房被设施的补偿、加上被拆迁厂房价值的补偿等。对厂房拆迁搬迁费怎么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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